姓名: |
熊依文 |
时间: |
2019-03-23 18:20:50 |
标题: |
打击老赖就要打击油田三厂控制的茂源纸箱厂破产后未清理债务问题 |
信访内容: |
中法工作人员你好,采油三厂控制下的茂源纸箱厂破产了,但是关联我申请人的债务还未清算完毕。虽然茂源纸箱厂已完成注销,工人都已退休在家养老,但我厂的债权不能平白无故的损失,因为这个生效法律文书产生判决与2008年,那个时候,茂源纸箱厂就是老赖,购买了我厂的造纸设备与配件,拖欠货款。至今尚有1万9千元没给执行完毕,萨尔图区法院执行局在2013年破产方没有清算完毕的就办理注销的情况下,给我厂的案件执行了50%标的就终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哪有这样儿办案的???剩下来的标的1万9不是钱呀?干嘛不让要了??而且茂源纸箱厂破败的厂房内还有卷筒纸放置很多年也不拿出来抵偿债务,是何道理???请问大庆中法院长,2008萨友商初字第105号案件还有法律效力没有???是这个集体法人企业法人资格已灭失,但是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1条是说,怎么怎么追加执行人,追加无偿接收坡长企业资产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清算未尽之责任。应该给予支持。那么采油三厂必须出来说一句话,茂源纸箱厂的工商注销档案必须被调档出来,查一查究竟。清算责任人必须负担与我厂的债务1万9偿还这个钱。我谢谢中法工作人员了。感谢你们的努力。希望尽早结案吧!别让我厂再等了。 |
回复: |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29500元、利息3839元、差旅费414元、案件受理费834元及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延迟履行利息。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询大庆市萨尔图区茂源纸箱厂名下在建设银行火炬支行有开户,已长期不使用,后经查询大庆市萨尔图区茂源纸箱厂营业执照已吊销,工厂处于停产状态,无可供执行财产。后法院也多次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现确无可财产可供执行。如申请人可以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的相关线索,可随时联系法院执行庭,萨区法院执行局会依法恢复执行。如申请人有其他诉求,可随时来法院,萨区法院会认真耐心解答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