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司法公开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审判业务 法律法规
  首页->网上信访平台 点击开始信访

信访答复
姓名: 姜贺
时间: 2019-04-12 09:00:26
标题: 萨尔图区法院不作为,推诿扯皮,难为原告
信访内容: 你好,我是当事人姜贺,我是原告,我起诉被告王学年借钱不还一案。我于2019年1月份去萨尔图区法院起诉被告王学年民间借贷一案,起诉书文号是(2019)黑0602民初323号,原定于2019年2月18日14时开庭,审判员是李晓艳法官,起诉状等俱全,我也提供了被告家庭住址和单位地址,法院以邮寄方式送达传票,因被告不接电话,法院传票无法送达家庭地址和单位地址,法官让我自己想办法找被告,我去过被告单位,被告单位在让胡路区方晓工业园区,并经常不上班,我经过多次蹲守,找到被告,我给萨尔图法院打电话,请求法院派人送达传票,法院工作人员以路途太远,人员不够等各种理由拒绝派人送达,过后法院与我沟通,让我自己想办法找被告,我与法官沟通,希望法院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传票,法官拒绝,说是有工作单位就不能公告送达,还是让我自己找被告。我认为,既然我的诉状合情合理,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也受理啦,被告不接电话导致传票无法送达本人,法院就应该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为什么法院就不采取公告送达,法院不走法律程序故意刁难我,让我自己找到被告,如此不作为,推诿扯皮,法院在保护谁的利益?法律维护的是公平正义,公平在哪里,正义在哪里?
回复: 已经将相关情况转告给萨区法院,立即落实。法院会依据法定程序送达,如当事人确无下落,法院会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至于其反映的法官以路途太远,人员不够为由拒绝派人送达的情况信访办已经反馈给责任庭长和责任领导,已经责成其立即处理落实。如当事人有其他诉求,可来萨区法院反映,我院会有相关领导为其亲自落实。同时萨区法院会继续跟进此事的进展,尽快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

信访答复
姓名: 吴爱华
时间: 2019-04-04 20:34:13
标题: 讨薪求助
信访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 我们是江苏南通的农民工,2014年8月14日和9月10日我们多名工人承接了由“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的“大庆创业城小区”16-1#、10#车库的涂料粉刷工程。我们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施工,2015年2月2日北京中关村公司对工程量进行了确认。我们多次找“北京中关村”讨要工程款,其一直说“大庆油田”没有付款,2016年11月5日我们诉讼到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2018年1月16日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判决。 判决书生效后,两被告均未履行给付义务,2018年3月20日我申请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到今天为止已经申请执行一年多了仍然没有结果,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跟我说:北京中关村没有财产,大庆油田公司又称北京中关村没有来人结算。 面对执行局的答复,我们想请领导们帮忙考虑下: 1、2014年年底大庆油田公司答应给付北京中关村的工程款,中关村公司于2015年5月份已经补交了该批工程款的税款了,既然税款已经补交,说明双方已经有了结算结果,没有结果中关村公司凭什么交税?交多少税也无法确定! 2、该工程的实际受益人是大庆油田公司。大庆油田公司说北京中关村不来人结算,所以不给我们支付劳务款项,我们认为,不管他们之间有没有结算,即使他们之间没有结算,大庆油田公司既然早已使用了该工程,其作为实际受益人就应当给付我们工程款(劳务款),且我们的这笔款项远远小于大庆公司未付款,就算大庆公司支付了,也不影响他们两家公司的结算!况且他们的工程量已经结算,工程款自然可以计算,凭什么说工程量有了,工程款无法结算?! 我们作为农民工,我们是流血流汗用自己的血肉身躯将工程做完的,我们这群工人不是那些公司员工可以有不同的资金来源,我们的每一分钱只能从劳动中获取。由于这个工程的款项没有拿到,工人们又是我带去做工的,拖到现在不仅我自己,其他工人的工资都没能付清,本人2016年又因交通事故须赔偿伤者大笔赔偿我,加上本人去年身体又做了手术,总之,现在本人外欠工人工资、赔偿款未付,内身体状况差,致使本人现已陷入绝境,本人在万般无奈下恳请领导们帮我和工人们讨回血汗钱,快5年了,我们实在拖不起啊! 以上内容均属实,恳请领导们帮我们要回血汗钱,我们全体民工在此磕谢!!!
回复: 2019年4月26日,属事法院电话联系到上访人,了解其案件及诉求,并告知其可来属事法院接谈处理,上访人称,因其有相关刑事案件,目前尚在缓刑考验期,目前其不在大庆,暂时不能来属事法院,鉴于此,属事法院已告知其待其缓刑考验期满后来属事法院接待处理,并告知其属事法院会安排案件承办人员再联系上访人,详细了解其案件及诉求,上访人对属事法院工作表示满意。

信访答复
姓名: 熊衣文
时间: 2019-04-04 19:19:37
标题: 被执行人企业工商法人主体资格消失,我的案子给执行了一半留一半
信访内容: 大庆中法院长你好,我的案子2008萨友商初字第105号案子,还有1W9标的没有执到位。案子已经停滞搁浅十年了,不知法院是如何把我案给归类的。5年以前,茂源纸箱厂受到油田企业内部清理法人企业的影响,注销了这个集体企业,但还有债务没有偿还。这个案子要想追下去,只有调阅工商清算档案了,求中法领导督促这个案子,尽早把我厂的货款给要回来,把这个案子结案。我向法官各位表示感谢。18524147027
回复: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29500元、利息3839元、差旅费414元、案件受理费834元及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延迟履行利息。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询大庆市萨尔图区茂源纸箱厂名下在建设银行火炬支行有开户,已长期不使用,后经查询大庆市萨尔图区茂源纸箱厂营业执照已吊销,工厂处于停产状态,无可供执行财产。后法院也多次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现确无可财产可供执行。如申请人可以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的相关线索,可随时联系法院执行庭,萨区法院执行局会依法恢复执行。如申请人有其他诉求,可随时来法院,萨区法院会认真耐心解答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信访答复
姓名: 熊衣文
时间: 2019-04-02 08:31:24
标题: 集体企业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破产,我的案件被停滞搁浅执行了十年!
信访内容: 大庆中法领导你好!我的案子的案号,2008萨友商初字第105号案件,已经被停滞搁浅执行十年了,被执行人茂源纸箱厂在2013年办理注销,隐瞒了针对我厂的债务,悄无声息的灭失,这份债权是我厂的货款,还剩1万9千元,萨尔图法院执行局也没有办法替我厂执行,但我厂即本溪市明山区永林造纸机械厂认为,最高法有关于人民法院追加执行人的相关规定,并且茂源纸箱厂有注销档案,清算报告提供给萨尔图区工商局存档,经过这一系列的细细查找,能找到谁是上级主管部门,谁是清算责任人,我厂申请执行人想让茂源纸箱厂的清算责任人发一句话,这个债权到底怎么办,是以物抵偿还是现金偿还,必须的给个说法。最最重要的是,现在被执行人库房里有剩余财产可供执行而不去执行,是否说不过去?这些吨卷筒纸没人要,卖不出去,堆积如山,为什么不能拿来抵偿欠款?因为这也牵涉到法院的结案率,我知道法院执法工作者是站在申请执行人一边的,所以特别感谢把我厂案子重视起来的法官法警,谢谢,申请人熊庆林,向你们表示感谢,13904941082
回复: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29500元、利息3839元、差旅费414元、案件受理费834元及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延迟履行利息。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询大庆市萨尔图区茂源纸箱厂名下在建设银行火炬支行有开户,已长期不使用,后经查询大庆市萨尔图区茂源纸箱厂营业执照已吊销,工厂处于停产状态,无可供执行财产。后法院也多次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现确无可财产可供执行。如申请人可以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的相关线索,可随时联系法院执行庭,萨区法院执行局会依法恢复执行。如申请人有其他诉求,可随时来法院,萨区法院会认真耐心解答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   第3页   共33页 共130条

您是第 55390604 位访客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世纪大道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