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熊衣文 |
时间: |
2019-04-02 08:31:24 |
标题: |
集体企业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破产,我的案件被停滞搁浅执行了十年! |
信访内容: |
大庆中法领导你好!我的案子的案号,2008萨友商初字第105号案件,已经被停滞搁浅执行十年了,被执行人茂源纸箱厂在2013年办理注销,隐瞒了针对我厂的债务,悄无声息的灭失,这份债权是我厂的货款,还剩1万9千元,萨尔图法院执行局也没有办法替我厂执行,但我厂即本溪市明山区永林造纸机械厂认为,最高法有关于人民法院追加执行人的相关规定,并且茂源纸箱厂有注销档案,清算报告提供给萨尔图区工商局存档,经过这一系列的细细查找,能找到谁是上级主管部门,谁是清算责任人,我厂申请执行人想让茂源纸箱厂的清算责任人发一句话,这个债权到底怎么办,是以物抵偿还是现金偿还,必须的给个说法。最最重要的是,现在被执行人库房里有剩余财产可供执行而不去执行,是否说不过去?这些吨卷筒纸没人要,卖不出去,堆积如山,为什么不能拿来抵偿欠款?因为这也牵涉到法院的结案率,我知道法院执法工作者是站在申请执行人一边的,所以特别感谢把我厂案子重视起来的法官法警,谢谢,申请人熊庆林,向你们表示感谢,13904941082 |
回复: |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29500元、利息3839元、差旅费414元、案件受理费834元及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延迟履行利息。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询大庆市萨尔图区茂源纸箱厂名下在建设银行火炬支行有开户,已长期不使用,后经查询大庆市萨尔图区茂源纸箱厂营业执照已吊销,工厂处于停产状态,无可供执行财产。后法院也多次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现确无可财产可供执行。如申请人可以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的相关线索,可随时联系法院执行庭,萨区法院执行局会依法恢复执行。如申请人有其他诉求,可随时来法院,萨区法院会认真耐心解答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