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熊依文 |
时间: |
2018-12-22 19:57:01 |
标题: |
萨尔图区有企业老赖,需要法院执行局扫赖解决执行难。 |
信访内容: |
这十年中办案法官换了一人又一人,没有哪个法官乐意诚心的帮我厂要这个钱,我想请问,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债权就那样没有力度嘛?被执行人隐瞒债务注销,清算报告中没有写明关于我厂这笔债务,导致我厂债权受到损失,过了清算期间。况且破败厂房内有上千吨的卷筒纸,执行庭竟然以证据不足不给执行,试问那工商局档案室的茂源纸箱厂清算报告档案就是证据,为什么执行庭不给调取?难道申请人有资格调档?在萨尔图区法院执行庭存在的执行不公正。蔑视申请人的债权。不给任何答复和结论,就这么隐瞒过十年,谁来主持公平正义? |
回复: |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29500元、利息3839元、差旅费414元、案件受理费834元及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延迟履行利息。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询大庆市萨尔图区茂源纸箱厂名下在建设银行火炬支行有开户,已长期不使用,后经查询大庆市萨尔图区茂源纸箱厂营业执照已吊销,工厂处于停产状态,无可供执行财产。后法院也多次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现确无可财产可供执行。如申请人可以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的相关线索,可随时联系法院执行庭,萨区法院执行局会依法恢复执行。如申请人有其他诉求,可随时来法院,萨区法院会认真耐心解答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