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公示通知
(2021)黑06执832号
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制度》要求,为规范执行案款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本院将(2021)黑06执832号案件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6日(7个自然日)。
案件名称:孙宝全与郭长军、魏英、大庆市萨尔图区信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
案外人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发放案款金额:157700元;
发放方式:法银直联。
代收原因:该案款已被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冻结,故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提取该笔案款。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联系人:杨法官
监督电话:0459-6829096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