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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公示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1 09:16:16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公示通知

2021)黑06执266号


为规范法院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依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将本案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6年5月12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止

领款姓名: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206494.21元

发放方式:转账

代收原因:申请执行人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将案款汇入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收款账户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联系人:李法官

监督电话:0459-6828012

特此通知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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