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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公示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9 11:26:02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公示通知

2025)黑06执48


为规范法院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依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将本案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6年4月29日起至2026年5月5日止。

领款姓名: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发放金额2221万元

发放方式:转账

代收原因:本院拍卖的房产为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首先查封,本案申请人享有抵押权。该房产拍卖成交向申请执行人清偿及扣除拍卖相关的税费后,剩余金额2221万元应向首封法院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发放。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联系人:李法官

监督电话:0459-6829179

特此通知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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