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巩固执行案款清理成果,强化执行案款管理,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依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将本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详见列表),公示期间:2026年04月03日起至2026年04月10日止。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
特此公示。
联系人:边法官 联系电话:0459-6829286;0459-6829136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04月03日
|
序号
|
案号
|
姓名
|
金额(元)
|
发放方式
|
原因
|
|
|
1
|
(2020)黑06执186号
|
何丹辉
|
234100.00
|
法银直联
|
退还买受人货款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