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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依法调解"腊肉风波" 为合规商户"正名减负"

发布时间:2026-03-24 10:26:33




基本案情 

2025年10月,消费者王某通过抖音平台在被告"某食记"个体店购买前腿腊肉2斤。收货后,王某发现腊肉表面有白色颗粒,怀疑是"猪打针产生的炎症",随即与商家交涉。商家解释系"腌制时局部盐分未抹匀"所致,双方协商未果。


王某先后向12315、1234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经现场核查,确认店铺具备合法食品来源及检验合格证明,未发现违法经营情形。王某坚持认为被告销售的前腿腊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被告除返还货款55元外,还应赔偿1000元,遂起诉到大庆市龙凤区法院。

案件审理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首先向双方释法答疑。法官向王某说明,白色颗粒成因不明,未经专业鉴定,难认定系"猪打针产生的炎症"或变质所致;被告证照齐全、进货渠道正规、检验合格在案,现有证据无法认定食品存在安全问题,索赔1000元无法律依据。


同时,法官引导商家换位思考,腊肉表面确有白色颗粒,外观易引发消费者疑虑,原告作为消费者心生担忧,情有可原;因商品外观瑕疵导致消费体验受损,应为原告办理退货退款,以息纷争。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庭退还原告货款55元,原告将腊肉退还被告,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已核实商家"证照齐全、来源合法、检验合格",法院又进一步厘清法脉,不因消费者主观质疑而否定商家的合规经营成果,用司法文书为守法个体户"背书正名",避免其陷入"舆论审判"的旋涡。同时,教育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督促商家完善售前告知、售后沟通机制,从源头减少纠纷。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维护商户正当利益从来不是单选题,大庆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职能,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亮剑,对合规经营的市场主体坚决"站台",让每一个诚信经营的"小店铺"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安心健康发展。


供稿:龙凤区法院

编辑:沙   旭

一审:刘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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