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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公示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06 14:45:12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公示通知

2025)黑06执844号


为规范法院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依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将本案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6年2月6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止

领款姓名:大庆油田南垣实业公司管理人

发放金额2390元

发放方式:转账

代收原因:申请执行人大庆油田南垣实业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管理人开立的管理人临时账户接收案款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联系人:赵法官

监督电话:0459-6829239

特此通知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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