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让胡路区法院:让参审发声更积极、更有力、更管用 发布时间:2026-01-26 16:09:50
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国家法官学院联合召开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大部署,全面总结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的成效经验,研究推动新时代人民陪审员工作高质量发展。会上,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作为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代表作交流发言,《人民法院报》予以报道。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刘震
让胡路区法院是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让胡路区法院发扬首创精神,深化改革成果,把保障实质参审作为重心,让人民陪审员工作更加契合审判需求、更深融入司法办案,推动司法民主与司法公正最优结合。
利用全国法院“一张网”赋能建立“抽取库”,确保随机抽取落地增效,推动“群众视角”与“专业智慧”在审判中深度融合。
一是优化“定向优选库”。选取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民陪审员组建“石油石化案件人才库”,选取时间充裕、居住较近、履职积极的人民陪审员组建应急参审人员库。组建人民陪审员与人民调解员“双向优选库”,吸纳通晓社情民意、群众工作扎实的7名人民调解员、4名代表委员入库调解医疗损害等民事纠纷,促进实质解纷,进一步满足多元化办案需要。
二是深化“透明智选库”。结合年度收案情况,预设每人年度参审数量上限22件,依托“一张网”,配合引入“陪审宝”云平台,线上发布案件信息、参审需求、参审数据,按1:2比例随机同步抽选参审人员与递补人员,由平台自动推送信息至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助理“两端”,开庭前24小时仍未确认的,由平台自动发起电话提醒,有力保障参审工作全程透明、机会均等。
创新规范化参审机制,做实事实清单指引,促推人民陪审员敢于发言、善于发言,破解“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难题。
一是建立“四必保障”工作机制。庭前必须保障陪审员充分阅卷,法官开庭三日前向陪审员提供案情介绍、争议焦点等材料,制作事实认定问题清单。庭审中必须保障陪审员有效提问,采取庭审“点对点”实时监督评价等措施,确保陪审员独立发声。合议时必须保障陪审员实质发表意见,规定每名陪审员发言至少5分钟,且要言而有物,由“简单坐堂”转向“深度参审”。结案后必须保障陪审员作出监督评价,由办案法官、人民陪审员“背对背”相互填写评价意见,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实质性指引。针对非法集资、道交事故、医疗损害纠纷等制作刑事、民事、行政3大类12种“要素式”模板,清晰指引人民陪审员“该关注什么、需询问什么”,保障其在事实认定领域“深耕细作”。2024年在审理马某交通肇事案中,人民陪审员根据清单指引精准发问,提出“被告人躲车动作连贯,并非晕厥驾驶”的意见,推动该案一审作出有罪判决,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取得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获得中央媒体广泛报道。
坚持自主管理与法院保障同步,察其情问其需解其忧,不断激发人民陪审员履职内生动力。
一是强化自主管理。编印《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在全省率先成立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实现人民陪审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自主管理委员会开通庭审视频后台查看权限,支持自主管理委员会以“视频巡检”等方式开展自我监督,先后对14名人民陪审员发出纠正提醒,对1名未充分履职的人民陪审员出具鉴定意见,依法提请免职。
二是激发履职效能。开展“新老结对”传帮带工作,组织“新人”观摩庭审,开展模拟演练9场700余人次。每年开展“优秀人民陪审员”“优秀参审范例”评选活动,累计表彰40人、优秀参审范例12件。开设“人民陪审员说”专栏,制作风采展示墙,每年向陪审员所在单位通报履职情况并发函致谢,邀请单位领导、同事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30场累计7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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