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制度》要求,为规范执行案款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本院将(2025)黑06执852号案件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7日(7个自然日)。
案件名称: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弘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肇州县交通运输局合同纠纷一案
案外人名称:于志民
发放金额:1850292元
发放方式:法银直联。
代收原因:申请执行人委托代理人,授权代理人代收案款。
对上述信息有任何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监督电话:0459-6829287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