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为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有效遏制逃避执行、规避执行、隐匿转移财产行为,严厉惩处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执行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发布如下悬赏公告。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大庆府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季雪丽房屋租赁纠纷一案中,案号为(2025)黑06执恢60号。因被执行人季雪丽至今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大庆府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悬赏公告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季雪丽,女,1968年1月1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为23060219680110xxxx,住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湖滨教师花园F12号2门602室。
涉案标的额:本金2117109.22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
悬赏期限:2025年10月24日至2026年10月24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提供被执行人真实有效且申请执行人未提供的、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本案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5% 发布悬赏金或依法由申请执行人另行支付。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方式或书面形式(须注明联系方式)进行举报。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杨法官 联系电话:0459-6829211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8号 邮编:16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