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公示通知
(2023)黑06执386号
为规范法院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依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将本案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5年10月10日起至2025年10月16日止
领款姓名:唐山中颐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85465元
发放方式:法银直联
代收原因:(2023)黑06执386号案件财产评估费用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联系人:梁法官
监督电话:0459-6829287
特此通知。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