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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法院:保护企业“造血能力” 巧解多方“奶牛风波”

发布时间:2025-08-18 15:07:05


近日,林甸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某牧业公司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司法拍卖溢价成交1405头奶牛,拍卖价款达1981.6万元,实现了申请执行人兑现债权、被执行人资产增值、地方党委政府认可的"多赢"效果。


林甸县某大型牧业公司向某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抵押物为464头奶牛。在经营过程中,该牧业公司又分别与某苗圃、某草业公司签订玉米及青贮买卖合同,价款分别为980万元及320万元。


因经营不善,牧业公司未能依约偿还上述欠款,三债权人分别起诉至法院要求该牧业公司偿还欠款本息,同时申请对案涉奶牛进行保全。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各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保全现场,保全申请人担心如继续将奶牛交由牧业公司饲养会导致价值贬损,要求变更保全措施。而牧业公司工作人员以公司拖欠数月工资为由,不同意交付奶牛,双方就案涉奶牛变价出售还是异地扣押由申请人饲养僵持不下。


考虑到保全标的的特殊性,林甸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冯石亮组织牧场负责人、保全申请人召开现场协调会,告知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又针对案涉奶牛变价出售可能遇到的困难及异地扣押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努力寻求最优解决方案。


经过3次碰头会、15次背对背沟通,案件终于出现转机。牧业公司表示配合法院保全工作,保全申请人同意继续将奶牛放在牧业公司饲养,并听从法官建议留出宽限期,待市场行情好转后再做处置。冯石亮立即组织干警仅用4天时间,就完成了1405头奶牛的耳号调查核实、清点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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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牧业公司未能在约定日期履行还款义务,三债权人分别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线上线下查控,除已被查封的奶牛及部分生产设备外,牧业公司并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林甸县法院执行局多次召开执行专业法官会议,从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市场行情波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多角度分析案情。鉴于牧业公司有较强的还款意愿,奶牛市场也出现了价格回暖的“窗口期”,法院决定通过司法拍卖手段尽快处置查封奶牛。


“从目前情况看,你们还不具备立即还款或分期还款的可能性,债务如果一直拖欠,利息将逐渐增加,还款压力会越来越大,尽快将奶牛处置变现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牧业公司同意配合法院对案涉奶牛进行评估拍卖。


最终,林甸县法院对案涉奶牛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一拍起拍价1812.6万元,经过134次出价,以1981.6万元成交,超出起拍价169万元。


案涉奶牛的顺利拍卖,不仅充分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还最大程度减轻了被执行人的还款压力。目前,1405头奶牛已顺利交付,所有案款均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完毕。


案件虽已执行完毕,但为了让牧业公司尽快走出经营困境,执行干警又协调7个村民委员会将830头奶牛保留在该牧业公司饲养,继续帮助企业探寻“重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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