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司法公开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审判业务 法律法规

 

假“大师”原是真骗子 装神弄鬼终获刑罚

发布时间:2025-08-18 15:05:41


近日,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利用封建迷信实施诈骗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刘某、张某以“请神送鬼”“消灾解难”为幌子,骗取被害人朱某人民币3万余元。最终,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年,刘某通过某交友软件与朱某相识。在得知朱某近期失眠严重、诸事不顺后,刘某便趁机编造“命里有煞”“家中不干净”等说法,声称自己会“送鬼”“化煞”,可以帮朱某做法事驱邪避祸。


某在刘某的蛊惑下信以为真,同意让其帮忙。在刘某的安排下,其同伙张某也加入“表演”,两人分工配合,第一次便向朱某索取1000余元。


一个月后,朱某感觉自己身体不舒服,便又联系了刘某,刘某和张某谎称朱某即将迎来“大劫”,必须“立堂口”“请二神”才能化险为夷,并反复以“香火不够”“神明未降”“还需补供”等理由敛财。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内,朱某前后被诈取款项累计达3万余元。


随着“花费”不断增长,朱某逐渐产生怀疑,意识到掉入两人编织的骗局,遂报警求助。刘某和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封建迷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二人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量刑情节,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关闭窗口

您是第 56053905 位访客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世纪大道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