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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创立个性化执行机制帮企纾困

发布时间:2025-07-01 09:34:04


“原以为公司账户马上会被冻结,没想到法院主动帮我们争取缓冲时间,这样的执行让我们感觉很温暖!”大庆市红岗区某工程公司负责人王某在签订分期履行协议后感慨道。


这起涉及6家企业的工伤赔偿执行案件源于六年前的一起意外事故。2019年,在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因突发爆燃事故,导致多名人员受伤。虽然涉事企业垫付了医疗费,保证了伤者得到及时救治并完全康复。但面对后续400余万元的赔偿款时,6家企业因存在诸多顾虑,未能进行赔付,直至纠纷诉至红岗区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


“我们既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要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执行局局长孙茂隆带领团队,组织各方人员通过多次协商,创新采用“企业互保+分期履行”模式,在企业向伤者家属承诺的前提下,暂缓了对企业的强制措施。并建立执行保证金共管账户,协调各企业根据经营状况分摊各阶段履行比例,既保障了赔偿金来源,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资金周转。


在法院主持下,6家企业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首期支付230万元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剩余款项根据工程回款进度分两批履行。执行法官主动协调住建部门,加快涉案工程验收流程,帮助企业尽快回收工程款用于履行赔偿义务。截至目前,6家企业均按期履行了赔偿义务,其中3家企业通过法院搭建的信用修复通道,顺利获得银行续贷支持。


年初以来,该院通过这起案件探索建立的“执行风险综合评估+纾困方案个性定制”机制,已帮助5家涉诉民营企业化解债务危机,并全部促成执行和解或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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