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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0 13:58:48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庆普

    身份证号:410526195311169971

    户籍:大庆市让胡路区通运路乘新小区2-21号1门401室

    执行依据案号:(2021)黑06民初9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2)黑06执469号

    立案标的:10081576.00元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赏金。

    举报电话:0459-68292287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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