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凤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网络诈骗案件,一位年过半百的男子在网络上假扮年轻女性,以“谈恋爱”为名骗取对方钱财。最终,该男子因诈骗罪被判处刑罚。
2024年初,李某通过某网络社交平台结识了一位名叫“小雨”的年轻女性。小雨自称25岁,是一名幼儿园教师,长相甜美,性格温柔。随着两人聊天逐渐深入,李某对小雨产生了强烈的好感,甚至开始规划未来的生活。然而,李某并不知道,屏幕另一端的“小雨”其实是一位50多岁的“大爷”王某。
王某生活拮据,靠打零工维持生计。为了赚快钱,王某萌生了在网络假扮女性骗取钱财的念头,随即利用假照片将自己包装成一名年轻女性,并在网络社交平台注册女性账号,还特意学习了女性聊天常用的话术和表情包,甚至会通过变声软件发语音骗取对方信任。
随着感情的升温,王某开始以各种理由向李某索要钱财。“家里人生病了需要医药费”“手机坏了要换新的”“想买礼物但手头紧”……李某对“小雨”深信不疑,通过微信向对方多次转账共计1万余元。直到李某提出见面请求,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直接将李某的联系方式拉黑。李某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随即报警。
警方经过调查,很快锁定了王某的真实身份,并将其抓获归案。到案后,王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承认了假扮女性骗取李某钱财的事实。
龙凤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退赔部分赃款,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同时,责令王某退赔李某剩余的经济损失。
本案虽看似离奇,却反映了网络交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在网络交友时,一定要保持理性,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更不要随意转账或透露个人隐私信息。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您或身边的朋友遭遇了类似的网络诈骗,请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警方尽快破案,挽回损失。网络世界虽然精彩,但也需要我们用智慧和理性守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