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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管制药品,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4-09-04 17:01:04




近日,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非法贩卖管制药品的案件。涉案人员向在校学生贩卖复方曲马多片,被法院予以从重处罚,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尹某为谋取私利,在明知曲马多复方制剂于2023年7月被国家列入精神药品管理的情况下,仍在2023年7、8月先后三次从大庆市一药店购买复方曲马多片,然后再以每盒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卖给十五、六岁的在校学生杨某和牛某等人。


经查明,被告人尹某共计出售复方曲马多片16盒,每盒12片(每片含盐酸曲马多0.05克、安洛小皮伞菌0.1克),共含盐酸曲马多9.6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尹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从重处罚。


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尹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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