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推荐评选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26 16:21:32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46号)要求,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拟推荐以下人员参加全国模范法官评选:
全国模范法官推荐对象
贾李强 让胡路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为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自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请予监督。如果意见和建议,请实名反映。
联系单位: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科
联系电话:0459-6829252。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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