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拟上市公司: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营造良好市场生态,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建立打击针对拟上市公司新闻敲诈、虚假新闻行为的常态化机制工作要求,现将针对拟上市公司新闻敲诈、虚假新闻行为专门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一、举报对象
新闻违法的新闻单位及其人员、从事非法新闻活动的各类网络平台及公众号。
二、举报事项
上述媒体及自媒体侵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新闻活动(如新闻敲诈、虚假新闻等)。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子邮箱:dqzyuan@163.com
本院邮编:163311
四、温馨提示
(一)举报文字材料包括两部分:文本形式的详细说明以及线索明细。其中,关键信息为被举报人的新闻平台、所涉账号(或人员)、新闻标题与链接以及违法情况。
(二)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对新闻媒体不法行为尽力保留和提供相关证据及线索。
请各拟上市公司积极举报媒体违法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相关情况,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资本市场新闻舆论环境,切实维护拟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