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召开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06-06 09:00:36
6月2日,大庆中院召开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五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大庆日报、大庆晚报、大庆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受邀参加发布会。
大庆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卓琳通报近五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2018年—2022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874件。其中,一审刑事案件195件,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非法狩猎罪、滥伐林木罪、污染环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民事案件1586件,主要是对土地、森林、草原、渔业等自然资源造成损害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以及土壤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责任纠纷;一审行政诉讼案件93件,主要是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政登记纠纷和清理河道堵塞的行政命令及行政强制纠纷。
近年来,大庆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纠纷案件。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抽调刑事、民事、行政业务骨干成立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团队,制定《关于深入推进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实施意见》,保障辖区内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依法高效审理。构建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体系,与市自然资源局建立普法司法协作长效机制,发挥社会各方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推动作用;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的协同配合,联合发布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打击力度的公告;坚持“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推进综合治理。提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与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大庆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细化大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刑衔接”相关流程及标准,强化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震慑力度。探索生态修复补偿制度及恢复性审执方式,通过判令被告人对渔业资源进行生态补偿、缴纳生态修复金等方式,运用司法手段最大限度修复生态环境。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环境保护司法宣传,邀请行政机关、新闻媒体旁听环资案件审理,利用三大平台公开庭审过程和裁判文书,开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传活动,与市自然资源局举办“与法同行,珍爱地球”座谈会,规范环资审判、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公益诉讼等工作。
下一步,大庆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保护等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在完善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法官专业知识培训、强化修复性司法机制运用、推动司法鉴定机构提高专业化水平四方面下功夫,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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