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结九起危险驾驶案件 发布时间:2022-12-09 08:25:17
为有效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击震慑“醉酒”等危险驾驶犯罪行为。近日,大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九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分别对九名被告人当庭判处拘役1到5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千元到1万元不等。
庭审中,案件承办法官宋春伊征求了各被告人对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审查了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各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在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过程紧凑、快速,做到了“简化程序、不减权利”。
宣判后,宋春伊再次向各被告人释明酒驾行为的违法性及社会危害性,务必时刻紧绷交通安全这根弦,遵守交通法规,守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九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法,希望自己违法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能给他人以警示教育。
“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危险驾驶还包括追逐竞驶,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及公共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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