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
聘用制书记员体检、政审的通知
根据《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有关事项公告》的相关要求,经现场资格确认、打字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环节,现将拟进入体检、政审阶段的考生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体检、政审人员范围
体检、政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22年7月12日7:30
2.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需携带的资料
本人身份证、“龙江健康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电子版)。
体检要求
1.体检前,请考生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2.严格按照体检时间到达集合地点,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3.体检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经允许不得擅自离队、插队,不得携带或使用通信设备。
4.体检环节请穿简易服装,不穿带有金属纽扣和亮片装饰的衣服,不要携带手机、项链、钢笔、钥匙等金属制品。
5.体检需空腹,体检前2天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勿饮酒,禁食血制品,禁止饮用含糖量过高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勿做X光检查。以上情况需提前告知体检医护人员做好记录。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影响录用。
8.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等情况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体检、政审要求
考生若体检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政审,政审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若政审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体检、政审资格。
2.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检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或做检查项目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3.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
联系电话:0459-6829037
附:《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