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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中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4-13 09:35:26






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2021年12月24日,经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近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和执行部门分别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洪程、沈洪庆分别参加并领学。

谢洪程、沈洪庆分别结合刑事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向刑事、执行干警详细解读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九方面内容,并着重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六大亮点: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

谢洪程、沈洪庆分别强调,《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中国第一部专门的、系统的、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全体刑事、执行干警要把学习、宣传、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扫黑除恶常态化进行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确保《反有组织犯罪法》在刑事审判、执行工作中落地生效,为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建设平安大庆,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贡献力量。

通过学习,干警们更加深刻认识到要坚决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要坚持将学习所得运用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去,进一步提升运用法律预防和打击涉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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