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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悉心调解,助打工人讨薪

发布时间:2022-04-01 08:39:09



讨薪难,辛苦工作的打工人苦不堪言。在讨薪路上,人民法院坚定支持,切实解决打工人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做好“护薪人”。近日,高新区法院和龙凤区法院纷纷传来好消息。


高新区法院

立案当天,拿回被拖欠两年的工资


2018年3月,陈某经人介绍来到康某经营的家具厂打工,主要负责跟车送货、组装家具,讲好按月结算工资。工作虽然很累,但陈某一直坚持着,就为月底的那份工资。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老板会拖欠他的工资。“老板总是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我想这么大的厂子,工资肯定不会黄,开始也没在意。”陈某说。2019年3月,陈某干满一年,老板只给开了少部分工资,剩余工资老板表示有钱马上给,还给陈某出具了欠条,内容为:拖欠陈某2018年工资,共计4万元。有了欠条,陈某继续在家具厂工作。


“之所以没有立即离开家具厂,就是想人在这儿工作,能早点要回工资。”陈某说,老板不但没有结算前一年的工资,还拖欠了下一年的工资。2020年3月,老板再一次为陈某出具了欠条,内容是:拖欠陈某2019年工资,共计3万元。


今年3月14日,陈某来到高新区人民法院,向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法官诉说了遭遇,并要求立案。付秀丽法官了解案情后,鉴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且原告急需用钱,属于涉民生案件,决定对这起案件开启立案、速审、速结的高效模式。案件快速进入速裁庭,由速裁法官王璇承办。


3月14日10时许,王璇收到卷宗,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康某,了解其拒付的理由。“我不是不想给钱,现在确实遇到了困难,希望法官帮助调解。”康某说。调解中,王璇向康某释明其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劝导其换位思考,并结合过往案例,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康某当场给付陈某欠款7万元,陈某放弃其他诉求。至此,这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3月15日,陈某做了一面锦旗送到法院。“真没想到,立案当天,法官就帮我追回了多年的欠款,太感动了。”


龙凤区法院

调解现场,他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2021年11月3日,李某雇佣张某在龙凤区某鲜果店工作,主要负责分拣水果,双方约定月工资为3,700元。12月15日,李某将张某开除,并拖欠张某劳务费4,070元未给付。张某多次讨要无果,无奈之下诉至龙凤区法院,希望法院能帮助自己讨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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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振红法官接案后,了解到张某目前无工作,非常需要这笔工资用于日常生活。曹振红认真核对相关证据,发现案情简洁明了,涉案金额较小,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为尽快帮张某讨回工资,曹振红电话联系李某,向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严正告知拖欠员工工资的法律后果,为调解打下了基础。开庭后,曹振红积极调解,努力缓和双方矛盾,经过多次沟通,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场给付工资。张某握着法官的手不住表达感谢。


被拖欠工资有几种解决途径?

1.协商。被拖欠工资时,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双方协商解决。

2.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3.仲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对仲裁结果服从的,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编辑|胡常慧 刘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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