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不参加庭审就没事? “缺席判决”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2-02-28 08:50:33
开庭时,被告人拒不到庭,
案件就没法判决了吗?
答案是:可以“缺席判决”。
近日,肇源县法院茂兴法庭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次看似平常的案件开庭,却因被告的一波操作,变成了普法课堂。
董某和陈某为好友,2020年12月7日,董某向陈某借款2.4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日期。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陈某以没钱为由,仅给付陈某5000元后便不再履行还款义务,陈某无奈,将董某诉至茂兴法庭。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柳春国先给被告董某打电话询问情况,然而,董某在电话中拒绝沟通。随后,茂兴法庭干警又前往董某家中进行询问,也遭到了董某的拒绝。
到开庭之日,董某未到庭参加庭审,法庭依法按缺席审理。然而心细的干警却发现法庭外有一个来回踱步、时不时向法庭眺望的人影,仔细查看后,此人正是被告董某本人。
法庭干警及时向承办法官柳春国进行汇报,并将董某招至法庭。当柳春国询问董某为什么不来参加庭审时,董某的回答却让人出乎意料。董某称自己也知道欠钱不还不对,但是因为生意不景气,实在没有多余的钱进行偿还。同时,他以为自己不来参加庭审,就不会有什么后果,所以一直躲在外边“听风声”。
承办法官柳春国听后,现场对董某进行普法,告知其按照法律规定,被告不来参加庭审,也会按照缺席进行判决。董某听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低下了头。
柳春国让双方当事人坐下来,耐心劝导、真诚沟通。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还款协议,余下的欠款于年底前还清。至此,双方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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