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争先创优 发布时间:2022-02-21 08:29:06
2月18日,大庆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研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办公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省法院党组(扩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党组书记、院长田守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助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加强党的建设,压紧压实党建责任,推动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转作风优环境、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的深度融合。
田守明强调,要持续深入转作风优环境。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高度看待作风和环境建设问题,以更加坚决的工作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推进措施,持续推动作风向严向实、环境向优向好。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每一个案件来优化营商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做到热情服务、便捷服务、文明服务、人性化服务,依法公正履职,让当事人得到公平对待,合法权利得到有效维护,公平正义得到实现。要延伸服务,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提高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诚信社会。要抓好推进落实,运用好领导责任体系、工作推进体系、考核评价体系、督导问责体系,持续抓好推进落实、协调反馈、跟踪问效、督导检查,以责任落实推动作风转变、工作落实。
田守明强调,要大力弘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和“有第一就争、见红旗就扛”优良作风,全面落实省委“能力建设提升年”要求,落实省法院“全面工作创一流,重点工作争先进”和“争先创优年”要求,落实中院党组“夯实基础,扎实工作,当好标杆旗帜”要求,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都要对照最高法院、省法院评先选优和考核指标,提出自己的争创目标,提高标准、咬定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抓好落实,把争先创优与转作风、优环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争创目标变为实际行动、工作成果,努力让各项工作“做就做到最好、干就干在前列”,为加快“三个城市”建设、争当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排头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大庆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还深入学习了新修订《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全省三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等法律、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大庆中院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市管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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