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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啃下“骨头案” 被占10年的房屋清鸠出巢

发布时间:2022-01-24 08:43:04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但机械设备不搬出,房屋也拒不腾退,鸠占鹊巢,一占就是10年。


在萨尔图区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1月13日,房屋终于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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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分歧


2008年,被执行人晓玲(化名)与一家企业签订合同,租用了位于萨尔图区的几间厂房,以安置170多台设备,从事电缆生产工作,租期从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晓玲的代理人大林(化名)说,晓玲曾将公司承包给他人经营,但公司设备的产权还是晓玲的。


生产经营期间,此区域要修路,其中一间厂房涉及动迁。因动迁产生的补偿款,晓玲与这家企业产生了分歧,合同到期后,晓玲并没有将机械设备搬走,也没有返还房屋。


2013年9月,这家企业将此处房屋移交给了其下属企业——民新驾校,但晓玲以设备产权人的名义,继续占用着该处房屋。这几间厂房正处于民新驾校场地中心,民新驾校想重新规划,但房屋内因为有很多设备,他们无法动工。


为了要回房屋,2015年,这家企业将晓玲起诉到了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希望她能返还房屋,并支付自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间的房屋租金,共26万元。


一波三折


关于动迁补偿问题及房屋交付问题,双方在过去的几年中,一直在主张各自的权益。经过法院依法审理,判令晓玲将房屋返还给这家企业。


2018年,这家企业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给晓玲邮寄了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等,但经快递人员反映,查无此人。一个月后,执行法官终于联系到了晓玲,通知其迁出房屋,晓玲仍未迁出。


随后,法院张贴迁出公告,限期迁出。案件执行过程中,晓玲的代理人大林纠集了几名老人护厂,以强制动迁会影响经济赔偿为由,抗拒拆除机器设备,使执行工作无法继续。


多次沟通


“因为补偿款产生纠纷,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争取。房屋是别人的,你一直占用,是得不到支持的。如果你坚持己见,法院也可以强制迁出,到时你会产生更大的损失。”执行法官表示。


与被执行人晓玲多次沟通后,执行团队又来做另一方的思想工作:“如果被执行人坚持不搬走,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但接下来,肯定又是无休止的纷争,而且设备提存费用、租赁场地费用,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法官表示,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双方最好各退一步。


各退一步


终于,经过执行团队的不懈调解,双方有了退步之意。


民新驾校负责人说,2013年,企业将此处房屋划归给他们,纠纷就一直存在。被执行人占用房屋多年,收取租金理所应当,为了圆满解决此事,他们愿意放弃对房屋租金26万元及迟延履行利息的主张。


法院的用心调解、企业的让步,让被执行人晓玲深受感动。


晓玲的代理人大林表示,虽然法律判决是严肃的,但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多方协商,让他们感受到了执行的温度,愿意妥善解决问题。


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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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执行人员来到现场,对机械设备逐一登记,大林将拆除的机械设备进行装车。双方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了字,房屋顺利移交,保障了企业正常的生产活动。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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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表示,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返还原物案件,被执行人的机械设备已经占用厂房10年之久,给企业带来了经济损失。如今终于得到圆满解决,看到这个令人满意的结果,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编辑|胡常慧 刘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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