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某石油公司与四平某机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四平某机械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大庆某石油公司给付赔偿金431100元;如果未能按照上述约定如期足额给付,则四平某机械公司向大庆某石油公司给付赔偿款531100元。
因四平某机械公司未按调解书内容履行相关义务,大庆某石油公司向肇源县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抽丝剥茧 查找执行线索
执行法官曲鑫接收卷宗后,立即开展了网络查控,查看被执行人四平某机械公司名下财产情况。根据网络系统反馈,被执行人四平某机械公司在工商银行设立有公司账户,然而该账户内无可供执行财产。经过与申请人沟通了解,被执行人调解时承诺转账的账户并不是该工商银行账户。
执行法官曲鑫推测,四平某机械公司应该还有其他银行账户。于是,执行法官立即调取双方转账信息,发现被执行人四平某机械公司在吉林省四平市的中国银行还开设有一个公司账户。
快速行动 寻找被执行人
考虑到本案案涉标的较大,肇源辖区内没有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执行法官曲鑫当日与领导汇报案情后,带领组员连夜赶往吉林省四平市。
一行四人,兵分两路。其中一组前往银行对该公司账户进行查询冻结,另外一组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执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地址,并未找到被执行公司。执行法官又前往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被执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发现该公司已变更住所地。于是,执行小组再一次出发,这次找到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事实胜于雄辩 一举执结完毕
执行法官曲鑫依法向该公司负责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后,要求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该公司负责人则表示,目前公司无能力履行给付义务。
这时,在银行查询冻结公司账户的执行干警打来电话,称在该账户内发现存款100余万元。执行法官了解该情况后,立刻告知被执行人,称其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如果一意孤行,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公司负责人在事实面前哑口无言,表示没想到执行干警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找到了这个账户。在法律面前,该公司负责人不再抗拒,当场让财务部门向法院收款账户进行转账,履行了给付义务。
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四天时间。收到款项的申请人为法院的高效执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