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撞
今年80岁的李大娘,家住杜尔伯特县某村,今年9月20日,李大娘在村里溜达,村里的赵利(化名)骑摩托车向她驶来。
见有摩托车开过来,李大娘赶紧往路边躲,可还是一个躲闪不及,车轮胎将老人刮倒在地,受了轻微伤。
一个村住着,也都认识,李大娘被赵利扶起后,也没过多追究,连说没事没事,说自己到医院做个检查,买点药吃就行了。
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可是自行治疗一段时间后,李大娘发现没少花钱,于是拿着票据找到了赵利,让他报销。
面对李大娘手中的收费票据,赵利表示不认可。他认为,不可能李大娘拿来啥,他就报销啥,得有个赔偿依据。
由于双方协商未果,事情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陷入僵局
“你把我撞伤了,为啥不赔偿我的医药费?这说不过去啊?”李大娘对赵利说。
“大娘,我承认我撞了你,可是你拿来这么多票据,我也不知道这些票据是不是看撞伤用的啊?”赵利说。
“我能讹你吗?这些票子都是你把我撞伤后,买药看病用的。”李大娘说。
无论李大娘怎么说,赵利就是无法接受李大娘的要求,此时的李大娘后悔万分,如果当时自己被撞报了警,就不会有这么多的麻烦事了。
见事情始终无法得到解决,李大娘拨通了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电话。
上门调解
立案庭法官鞠红艳了解老人的情况后,没有犹豫,立即带领书记员赶到老人家。
鞠红艳发现,此案事实争议不大,有调解的可能性。随后,联系到赵利,并将其约到了李大娘家中。
“我当时被撞虽然不严重,但是我自己到医院检查开药,花了1000多元钱,我要求赵利赔偿我1500元钱,这也不多啊?”李大娘说。
“大娘,确实是我撞倒了你,我没打算抵赖,你把发票拿来,我能不给你钱吗?”
“拿给你的都是买药看病的票子,我也没想到开发票啊!”李大娘说。
鞠红艳发现,赵利对于碰撞李大娘的事情虽然认可,但是此事因无事故认定书、老人购买药品又无正规票据,且赵利的摩托车,也没有购买保险。
面对一系列的问题,鞠红艳做起了双方当事人的工作。
赔偿到位
“如果你们二位都同意,就说和解决此事,不必到法院起诉。这样,既能免去你们的奔波,也可以节约诉讼成本。”
“我们同意调解,我们也信得着你。”二人对法官表示。
征得二人同意后,鞠红艳说:“将心比心。咱们骑车撞了人,赔偿是应该的。虽然李大娘没有开具发票,但她吃的药摆在这儿了,咱们可以查到价格。我也看了,这些药,确实是治疗跌打损伤的。家家都有老人,你说呢?”
赵利说:“鞠法官,从始至终我都没耍赖,你说的话我信,就按大娘说的钱数赔给她,多了就当给大娘买补品了。”
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赵利同意赔偿李大娘1500元钱,李大娘同意赵利暂缓几天赔偿。
12月20日,记者了解到,赵利已经将1500元赔偿款,送到了李大娘的手中。
至此,一起烦恼了八旬老人几个月的赔偿纠纷,在法官的上门调解下,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法官点评:从人情法理入手调解
本案中,赵利驾驶摩托车,无保险,这也是李大娘无法索赔的原因之一。
为了解决这起纠纷,化解邻里之间的矛盾,从人情法理两方面进行调解,为二人解开矛盾的根本。
另外,像李大娘这样年龄的老人,出门遛弯时,一定要有子女、亲人在身边照顾,否则,真要是出了大事,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