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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万!借给朋友的钱要回来了

发布时间:2021-12-22 08:25:33



李某向朋友韩某借了249万元,还了140万,剩余借款迟迟未还,无奈之下,韩某将其诉至法院。那么,借款没担保、没约定还款期限,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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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朋友109万不还


韩某与李某是多年的朋友。2020年4月至10月期间,李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向韩某借款,共计249万元。当时,李某为韩某出具了欠据,但未约定利息和借款期限,也无任何担保物。


借款后,李某只偿还了140万,剩余的109万始终没还。韩某多次索要未果后,一气之下将多年的好友李某诉至法院。


11月22日上午,韩某手持欠据及微信截图等证据,来到高新区人民法院,在没担保物的情况下,通过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新机制,顺利申请了诉前保全。后经保全团队法官杨杰依法审查,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遂裁定对被申请人李某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的一处房产予以查封,查封金额为109万元。


此起案件诉前保全裁定作出后,案件驶入“快车道”,即经保团队第一时间通过诉讼服务中心转至法院执行局保全实施组,由其负责具体实施保全行为。


接到这起诉前保全案件后,鉴于被保全财产在山东青岛市及当前疫情实际情况,保全实施组执保团队第一时间联系了青岛当地法院,并通过委托协助执行及时对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进行查封。


诉前保全冻结青岛房产


“你好,是李某吗?我是大庆高新区法院法官。你认识韩某吧,他申请对你房产进行诉前保全,现已对你房产进行查封……”11月25日上午,法官杨杰电话联系了远在山东青岛的李某。


“我正纳闷呢,我的房产怎么无故被冻结了?” 得知自己房产被查封后,李某态度很诚恳,希望法官帮助其与申请人进行协调,请求解除查封手续。


针对李某的请求,杨杰法官认为本案可以通过诉前调解方式,督促被申请人尽快履行义务,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一方在青岛,一方在大庆,为确保当事人生命健康安全,阻断疫情传播,杨杰法官决定采取网上调解和电话调解。


年底剩余钱款一次付清


11月29日上午,杨杰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充分运用“背对背”、友情融化、成本分析法等调解方法,对双方展开调解,重在与被申请人进行沟通,从情、法、理等多角度对其进行说服教育、讲道理,让李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无息借钱已经属于朋友提供的莫大帮助,这份友情应该珍惜。


最终,被申请人李某向申请人韩某承认了错误,并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由李某当日给付80万元,余款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申请人同意解除查封。


“谢谢杨法官,没想到案件还没真正起诉,就帮我要回来了80万元,诉前保全就是好,化解了我的纠纷,省时、省力、省钱,还不伤感情,我为你们点赞!”申请人韩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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