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老房交易过户难 法官调解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1-10-15 10:47:13
生活中,如果买了房子,首先想到的就是要办产权证。作为不动产,房屋产权登记是确定其所有人最有法律效力的方法之一。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很多人买房之后没有第一时间办理产权登记,有的一拖就是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这起房屋登记纠纷发生在两个企业之间,而距离双方买卖房屋已经过去了20年。
20年前,A公司购买了B和C共同开发建设的一栋房屋,房屋原始登记在B名下,但当时按照合同约定A把房款交给了C,多年过去了,B进行了重组,C也不复当年,尽管B、C之间对于当年的交易没有任何异议,但是让重组后的B公司配合A公司办理过户,从公司规定以及法定程序上很难做到,于是A一纸诉状将B公司告到法院。
该案的主审法官——让胡路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蒋艳丽考虑到,该案案情简单、双方争议不大,于是将原本需要排期、等待开庭、等待宣判的一起正常诉讼案件分流到了诉前调解解决。虽然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了,但是处理此案的法官依然是蒋艳丽,这也是让胡路区法院与众不同的地方。
在让胡路区法院,有个“法官调解室”——主持调解的都是各庭法官,更能体现调解的专业与权威,也最大限度的保障了调解与审判的一致。
调解的过程还是很顺利的,而有了做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B公司配合A公司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也就能符合法律以及公司规定了,双方预计一周之内即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对此,A公司的代理律师小马也激动地表示,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纠纷,节约时间、节省诉讼费,太值得大力推广了。
律师常年奔走于当事人与法院之间,对各种法律程序都了如指掌,而且体会颇深。所以,律师对于哪种程序更优、更能减少当事人诉累最有发言权,让胡路区法院“法官调解室”通过诉前调解,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获得了律师很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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