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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法院:构建四位一体执行新体系

发布时间:2021-09-29 10:13:14



执行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胜诉权益的实现,事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2021年下半年以来,为适应执行形势新变化,肇源县法院加强改革创新,结合实际构建“制度、资源、管理、导向”四位一体的执行工作新体系,执行结案率相比上半年提升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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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先行:一专三快规范管理


执行管理制度是开展好执行工作的牛鼻子。肇源县法院依据地域案件特点,制定出一系列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规章制度,让办案人员在执行办案过程中知晓“应做什么、要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同时,针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找差距、补短板,从“多措并举,为群众办实事”的目的出发,积极制定并实施以“一专三快”为基础的管理制度10余项。


“一专”是成立专门的评估拍卖团队,规范管理的同时,也释放了其他执行团队的精力。“三快”分别是快速网络查控,保障财产控制的时效性;快速执行实施,向社会全面公开法官、执行员的联系信息,公开承诺申请人可二十四小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信息以便实施;快速发放案款,对于实际到位的案件,第一时间将执行款物交付申请执行人,极大提升了申请执行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资源优化:年轻团队勇于作为


为进一步优化执行资源配置,肇源县法院积极构建年轻化、专业化、敢担当、勇作为的执行团队:调配新任职的骨干员额法官及助理9人充实执行队伍,团队平均年龄30周岁以下,法官及助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构建起分工明确、衔接配合顺畅办案机制,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坚持以科学的考核结果为评价尺度,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引导干警立足本职岗位干事创业,勇争一流,年轻化、专业化的队伍干劲十足。


9月以来,首执案件实际执结率相比上半年提升20.12%,执行到位率提升11.44%。


“干警释法解难题”“善意执行化解父子纠纷”等多篇典型案例被中国法院网、最高法院执行网等国家级新媒体转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管理创新:红黑名单守信激励


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执行工作实际出发,探索建立了执行程序出具主动履行证明书的主动履行守信激励机制,以信用激励为抓手推动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及时有力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主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经被执行人书面申请,可向其出具主动履行证明书,为其实现信用修复。实施以来,已有30余件案件主动履行,履行标的67.4万余元。


建立主动履行激励机制,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同时,为被执行人在办理贷款、相关事项审批等方面提供佐证,以便于当事人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真正做到为当事人纾困解难。此外,在落实“红黑名单”制度方面,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被执行人,依法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不仅为自动履行的当事人排忧解难,而且对社会诚信、尊崇法律也将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措施灵活:一性两化高效实施


突出执行“强制性”。充分发挥党政支持的优势,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与政府建立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制定了《府院共治联动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政府与法院在重大事项、重点案件上的沟通协调,在有力推进查人找物、打击拒执和有效处置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良好效果。


狠抓执行“规范化”。高度重视执行工作的统筹管理,党组定期听取执行工作汇报,逐一摸清重点督办案件、未结案件及信访案件情况并纳入议事清单,彻底解决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执行局内部严把结案审核关、卷宗评查关和案款管理关,努力实现有序、精准、全面的执行管理,确保执行权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力促执行“信息化”。在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大力推“云执行”措施,大力宣传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强化查控拍卖,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新型支付平台的查控,取得了积极成效。


执行案件保全率相比上半年提升35.9%,首执案件执行完毕率上升9.36%。


编辑|胡常慧 刘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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