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龙凤区法院依法审理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 发布时间:2021-08-30 08:35:01
谋快财,老江湖重操旧业,启动制毒“梦工厂”
组团伙,五被告分工明确,生产销售一条龙
未足月,人赃俱获遭严惩
到头来,黄粱梦醒一场空
毒品犯罪充满暴利和诱惑,有人为“发财梦”不惜走上贩卖毒品之路,更有甚者觉得贩售只能赚中间差价,不如制造毒品更加暴利,于是动起了制毒的歪脑筋。
近日,大庆市龙凤区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犯罪分子的制毒“梦工厂”被彻底捣毁。
本案主犯魏某,50岁,无业,近年来一直在毒品犯罪道路上游走,曾因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陕西省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2019年9月释放。出狱后,没有经济来源的魏某,觉得正当职业又苦又累来钱又慢,便又打起了重操旧业制毒的主意,这次他盯上了“邻酮”。
邻酮全称邻氯苯基环戊酮,是制造毒品氯胺酮的前提原料,是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其主要用途是制造羟亚胺后进一步加工提炼成氯胺酮,氯胺酮俗称“K粉”,长期滥用“K粉”会产生幻觉,并引起脑部永久伤害。
长期的犯罪生涯,让魏某养成了反侦查意识,在一系列犯罪活动中始终居于幕后调度指挥。
2020年12月,魏某通过网络认识田某,二人商议由魏某负责制造邻酮,由田某提供99,300元作为前期投资。在金钱的诱惑下,魏某马上联系到广西人叶某,在叶某租赁的大庆市龙凤区马家窑厂房内安装制毒设备并进行技术指导。与此同时,魏某又联络到自己在陕西服刑时认识的两个狱友老陶和小赵,安排他们负责具体生产,最后由田某负责毒品销售。就这样,五人分工明确,没几天就投入了生产。
2020年12月25日,魏某组织老陶、小赵生产出邻酮6.11公斤,在大庆市某洗浴中心准备交给田某进行销售时,被公安缉毒干警人赃俱获……
为严厉打击和震慑毒品犯罪,彰显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和坚决铲除社会毒瘤的决心,大庆市龙凤区法院高度重视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案件审理。
合议庭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虽然五人生产的制毒物品数量不大,且尚未流向社会,未造成危害性后果,但是该犯罪行为已侵犯了国家对制毒物品的管理制度,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又因田某、叶某、陶某、赵某四人明知魏某生产制毒物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应以共犯论处,属于共同犯罪,情节严重。
最终决定,依法判处魏某等五人有期徒刑7—9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00—10000元不等。对公安机关扣押的制毒物品及相关生产工具、原料及其他用于犯罪的物品予以没收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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