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张辰(化名)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龙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据生效民事判决,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
执行局及时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全部存款,并通过案件系统从执行人账户扣划135417.14元,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26套房产。
由于被执行人拒绝偿还钱款,态度消极,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人员又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强制扣划,并到被执行人的所在地找到法定代表人,释法说理进行教育工作,告知被执行人若不积极配合履行执行将在15日内对其名下26套房产依法进行评估。
迫于法院的高压执行态势,且违法成本过高,被执行人按时支付了余下所有欠款共计4086432.41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真诚感谢
2021年7月15日上午,带着一面锦旗,张辰代表400余名农民工来到龙凤区法院执行局,向方志勇局长及其所带领的团队表达感谢。
回想这4年多来讨要工钱的日子,张辰说,他每天吃不好睡不着,一面想尽办法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要钱,一面还要安抚情绪激动的农民工,自己夹在中间真是左右为难。
“要不是执行局有力度,这钱根本拿不回来。就算能拿到,也不能这么快,还拿到了全额。”张辰说。
据张辰介绍,2016年年初,他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包了一项工程,之前也打听过,都说这家房地产公司信誉不错,还以为不用担心拖欠工钱这类的事儿。
没想到的是,交了工之后,还有一部分工程款迟迟要不回来。
因为工钱不能按时结算,机械费、材料费等都受到了影响,但是,为了信誉,张辰还是咬紧牙关,按照预定的时间交付完工。
被拖欠的工钱一直拿不回来,张辰也想了很多办法,但事情一直没有进展。农民工几乎每天都来向他要钱,无奈的张辰向法律求助。
“按兵不动”
虽是被执行人,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代表告诉记者:“在办案过程中,我们感受到了执行局工作人员既依法办案,又人性化执法,最终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此,我们对执行局表示诚挚的感谢。”
2019年,张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案件被送到局长方志勇团队手上。当时,因为多种原因,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回笼慢,在张辰所负责的工程竣工之后,公司还欠400余万元工程款无力支付。
方局长进行了多次沟通,最后,被执行人承诺,在2020年年前一定凑足剩余款项,一次性交付给农民工。
温情考量
对于张辰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案件,龙凤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杨增钊说,如果在查封了被执行人未售楼盘之后,直接评估、拍卖的话,案件办理起来虽然简单多了,但是,这样做会给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带来额外的经济损失。有了这些考量,他们就要多花心思。
接手此案件后,执行干警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同时,对被执行人财产进了查控,并对存款进行了冻结。同时发现,被执行人再无其他银行存款、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仅有一些建好的房屋。
随即,对26套房屋进行查封。在对申请执行人进一步了解发现,虽然申请执行人只是张辰一个人,但他实际上代表的是400余名农民工。深层次思考,如果房屋没有拍卖出去,就要以物抵债,有些农民工被欠两三万元,而每套房屋价格在二三十万元,大概要10个农民工共分一套房屋,可能会出现新的案件审理、分配等纠纷,同时会出现更多的矛盾。
如果贸然对被执行人进行执行,因房屋拍卖过程中的评估费、房产过户费、税费等,都需要被执行人承担,几十万元费用也会加重被执行人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