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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次!大庆中院邀请辩护律师列席审判委员会 陈述辩护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24 09: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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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度第22次审判委员会,讨论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大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洛大雨主持会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超列席,并首次邀请该案辩护律师分阶段参加,陈述意见并接受审判委员会委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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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洛大雨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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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超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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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案件主审法官张丹首先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件基本事实,但不发表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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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辩护律师分别就案件争议事实和量刑情节进行陈述,审判委员会委员针对案件关键事实,对主审人、公诉人和辩护律师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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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结束后,公诉人、辩护律师退席,与会委员对本案的案件定性量刑、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并表决,形成处理意见。


审委会委员认为:检法两院将辩护人、公诉人引入审委会发表意见,延伸了控辩交锋、法庭辩论程序,彰显了审委会审理案件、集体研究的职能作用,具有鲜明的典型意义、标杆意义、示范意义。


邀请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辩护律师列席审判委员会,是贯彻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和最高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提高审判委员会议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司法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的创新方式。下步,大庆中院将持续探索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增强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的透明度,提升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摄影|张蔚天

编辑|胡常慧 刘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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