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走进《党风政风行风热线》热线解答 接受监督 发布时间:2021-08-05 08:59:50
7月31日,大庆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卓琳带领部分庭室负责人走进《党风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间,倾听诉求,解答问题,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期间,有三位听众打进直播间并提出问题,大庆中院相关负责人积极给予回复。
2020年,曹先生因房产纠纷,在红岗区法院起诉某房地产公司。红岗区法院执行的诉前调解,并且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共识。但调解后,曹先生迟迟拿不到调解书,红岗区法院工作人员告知曹先生,他的律师已经取走调解书,但律师表示自己并没有取,现在调解书不知去向,曹先生咨询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调解书是否可以补开?
民事调解书一般指法院根据自愿合法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就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一般分为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两种方式。
诉讼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法院专职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线上、线下调解,调解成功之后双方会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且加盖公章。双方当事人三十天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有效。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那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诉讼调解的话,他可以找他主审法官去调取调解书,如果归档了,可以到档案室调取,一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诉前调解是指由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缩短了诉讼时间,减少了诉讼成本,一般不收取费用,但也没有调解书。
曹先生说他这个是有调解书的,应该是诉讼调解,节目之后,我会和曹先生以及红岗区法院取得联系,如果确定是诉讼调解,我们可以要求红岗区法院再给出具一份调解书。
2013年到2019年,王先生在萨尔图区某塑料厂打工,6年时间,累计被拖欠工资达7万元。因事情发生已经超过两年,无法向劳动监察投诉,王先生咨询如何能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拖欠工资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有工资欠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和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诉讼受理。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这种情况起诉期限是三年,在三年之内向法院主张的,他是有可能有胜诉的。
但是如果没有工资欠条的,首先他要先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如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起诉讼;如果没有异议,可以申请仲裁执行。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劳动争议有一个解释,当事人以仲裁期限申请超过六十日为由,仲裁委员会做出不予受理书面裁决的,无论是裁决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确实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没有不可抗力或者是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所以可能丧失胜诉权。
关于王先生说的,他手中只有工资明细,这份明细能否视为工资欠条,现在无法给出结论。节目之后,我会和王先生联系,帮他确认一下他持有的明细能否视为欠条,再指导王先生下一步该怎么办。
2017年,金先生给个人打工,被拖欠公司,后金先生在龙凤法院起诉,自己胜诉。今年3月,对方上诉到市中院,仍然败诉,但对方迟迟不给支付工资,龙凤法院也没有强制执行,自己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后,进入到执行阶段的案件,先由法院查询被告人是否有可执行财产,如果一个月内,在系统中仍然查不到财产,我们会给申请执行人出具“财产状况通知书”,由申请人给我们提供财产线索,以便于我们执行。一般我们没有执行的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执行不能,就是我们法院已经对他的银行存款、互联网银行(支付宝、微信)、房产、土地以及保险等资产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一般我们会联系申请人,由申请人给我们提供线索,看看是否有财产可执行,如果没有,就会终结本次执行。
另一种是执行难,主要是指被执行人是有一定财产的,但是种种原因暂时是执行不了的,例如财产被转移了,或者下落不明,规避执行的, 我们会加大执行力度,必要时会采取司法拘留。
针对金先生遇到的问题,节目之后,我会亲自督办龙凤执行局,约定时间,将他手中的材料拿到执行局,如果确实是执行法院执行不力,我会要求龙凤执行局尽快执行,给您一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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