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司法公开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审判业务 法律法规

 

我为群众办实事|判后温情帮教 让每颗朝阳冉冉升起

发布时间:2021-07-27 14:09:26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回头看”,推动教育整顿见实效,高新区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判后回访工作,教育引导失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更快、更好地回归融入社会,进一步提升未成年刑事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图片


7月12日上午,高新区法院刑庭两名干警回访了一起未成年人犯小张。其系2003年生人,今年刚满18周岁。2019年下半年,与他人合伙敲诈他人钱财,事发后即被抓获。鉴于当时系未成年人,且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法院遂于2020年11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在回访帮教过程中,两名干警面对面与小张进行了交流,详细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其讲述了在社区矫正需要遵守的规定和注意的事项,引导其珍惜机会,端正思想,遵守规定,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并告诫其务必把握住这次缓刑的机会,否则代价沉重,撤销缓刑,判处实刑。


经过交谈后,两名干警了解到小王家庭的生活现状,父母不在身边,和表姐陈女士一同居住,于是两位干警又联系陈女士,希望其能够正确引导并监督小张,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使其快速掌握必备的生活技能。


针对回访对象小张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两位干警对其进行了现场指导、帮助,鼓励其积极面对未来的人生,争取顺利渡过缓刑考察期的同时,多为家庭和社会做贡献。


在两位干警亲切关怀和谆谆教导下,缓刑罪犯小张深受感动,她表示,通过这一段时间学习与反思,已深刻认识到所犯的错误和过去的无知,对过去所犯罪刑非常懊悔,并表示今后一定痛改前非,自觉遵纪守法,积极改造,提升能力,不仅要顺利通过缓刑考验期,还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高新区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把准“轻”字、突出“救”字、体现“暖”字,推行“圆桌式”审判,减少未成年人在庭审中受到的思想压力,让其在亲情式的庭审中真诚悔过,并坚持审教结合,构建帮教体系,把对未成人的关心教育延伸到法庭之外,不断打造出未成年人犯判后非监禁刑考察帮教网络平台新型模式。


下一步,高新法院将始终坚持“特殊、优先”保护司法理念,建立常态化“判后回访”机制,用温情感化失足少年,让他们的青春不再迷茫,让每一颗朝阳冉冉升起。


编辑|胡常慧 刘鸿鹏

 
 

 

关闭窗口

您是第 54992002 位访客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世纪大道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