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岁独居老人李珍(化名)拖欠两万余元房租,申请执行人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李珍迁出房屋及交纳违约金7488元。
2021年2月10日,法院向李珍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李珍履行给付义务,但李珍未履行。经网络及线下查询,李珍除了每个月2000多元的社保工资之外,名下银行账户中只有不足百元存款,还因为老伴儿生前治病,负债累累。如此情况下,李珍的欠款能顺利执行到位吗?
完美结局
6月4日,李珍将钱打入银行指定账户后,第一时间给市法院执行局综合科长、办案法官陈恒打来电话,她一再承诺,以后的每个月都会按时打钱,一定记好还款时间,不会逾期。
知道李珍开始履行还款义务了,陈恒暗暗地松了口气,为了这起纠纷,他可谓操碎了心。
虽然案件执行标的不大,但被执行人年纪大,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给执行带来了难度。另外,如果执行中将被执行人迁出房屋,被执行人有可能无房可住。
“记得每个月及时打钱,如果方便,打完钱最好给对方打个电话,让人家知道咱们会遵守还钱的约定。生活上有什么难处,给我打电话。”陈恒叮嘱着。
“我是遇到好法官了,要不,连个安身之所都没有了。”李珍说。
接到李珍已经开始还钱的消息,申请执行人是十分满意的,虽然在案件调解中做出了一些让步,但毕竟能拿到钱了。
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表示,他们知道老人没有偿还能力,可是老人一直拖欠房租,已经产生了违约金,在不断催要、让老人尽早把房屋腾出来的同时,其实已经做好了这钱“打水漂”的准备。却不想,通过陈恒法官的调解,多次沟通,不但让案件得以和解,保障了执行款项,也保障了这位老人的基本生活,这样的结果是双方都认可的完美结局。
手写留言
据陈恒介绍,李珍租住在申请执行人公司的房屋,因为拖欠了两万余元的房租,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李珍迁出所租住的房屋,支付违约金7844元。
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以后,2021年2月10日,法院先给李珍邮寄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显示对方已签收后,李珍却一直没跟法院联系。
经网络及线下查询,李珍名下的账户中存款不足百元,法院予以冻结,其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2月22日,执行干警赶到周末休息时间再次上门,家里依然没人。执行干警贴好迁出公告后,因为没有李珍的联系方式,只能等着她联系法院。
又是几天过去了,李珍仍没有打来电话。陈恒带着执行干警第三次来到李珍家时,看到房门依然紧闭,之前两次贴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迁出公告都不见了。
担心这些通知被别人撕掉李珍没有及时看到,陈恒手写了留言条,告知李珍要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如果有困难,可以向法院说明,法院会积极想办法帮助解决,但不能抗拒执行。
善意执行
看到了陈恒的留言条,李珍马上给他打去电话,并说明自己是一名80多岁的老人,为老儿伴生前治病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还欠了很多外债,现在实在没有能力一次性把违约金还完,希望法院能帮着调解,是否可以每个月还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