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英模见行动|大庆中院杨晶:敢于担当的扫黑先锋 甘于奉献的天平卫士 发布时间:2021-06-27 17:17:16
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杨晶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杨晶,女,1971年3月生,中共党员,199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任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扫黑办副主任,三级高级法官。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杨晶始终牢记共产党人的光荣使命,始终牢记人民法官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保持高度一致。
杨晶始终身处斗争一线,9次向市法院党组汇报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上级法院的文件、会议、工作要求及全市法院专项斗争开展情况,5次协助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议,使中央部署和上级要求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使全市法院凝聚共识,有力推动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序开展。
专项斗争开始后,杨晶组织扫黑办起草《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对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工作措施等具体内容进行细化规定,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全市法院健全完善打击黑恶犯罪“七项制度机制”,督促两级法院狠抓制度落实,严格遵章办事,有力推动了两级法院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针对两级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杨晶及时向党组汇报,院党组高位推动,各基层法院选优配齐了审判力量,组建了专业合议庭,加强了领导小组和扫黑办建设,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组织保障。
2018年下半年,一大批涉黑涉恶案件陆续起诉至法院。为确保案件质效和打击效果,杨晶向两级法院刑事审判人员作专题培训,解读“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确保办案人员准确把握相关法律适用,将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
2019年,大庆中院受理了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双挂牌的陈志伟涉黑案。杨晶作为合议庭成员,与主审人共同研究并向检察机关提出100余条补查补证工作意见,避免对案件“降格”或“拔高”处理。案件开庭时,我省新冠疫情防控形势空前严峻,在押的被告人不能出所,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无法来到大庆参加庭审......在这种情况下,杨晶带领刑一庭全体人员解决律师会见难、远程法庭搭建难、被告人异地参加庭审难、法庭改建扩建难等一系列难点问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数字化科技法庭为依托,实现牡丹江中院、大庆中院、大庆市看守所、穆棱市看守所四地庭审音视频对讲、多视频画面合成、庭审笔录及判决文书远程IP打印,顺利完成案件庭审、宣判工作。
为拓展审判效果,杨晶组织两级法院开展集中宣判活动13次,集中宣判案件37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向社会通报大庆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工作成果,展示大庆法院打赢扫黑除恶攻坚仗的坚定决心。
在此期间,杨晶始终注重强化对“套路贷”犯罪的预防治理,积极推动两级法院建立虚假诉讼预警机制。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要求,坚持惩防并举、源头治理,突出协同作战、齐抓共管,进一步提升精准打击水平。2019年年底前对全市法院近五年办理的民间借贷案件及相关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核查,彻底清理大庆法院系统中涉及的“套路贷”犯罪及虚假诉讼案件,使“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根本遏制。
针对审理案件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杨晶积极组织两级法院扫黑办向全市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共计发出司法建议69条,及时有效地推动有关部门整章建制、整改落实,拓展了案件审判社会效果,加强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提升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019年6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黑龙江。这次督导,是对全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一次全面考验。在此期间,杨晶带领两级法院扫黑办工作人员历时3月有余,24小时全天候值班,加班加点对案件台账、会议记录等基础材料进行细致梳理,形成档案卷宗90余册2100余份,全面展现了大庆法院专项斗争的开展成效。对中央督导组下发的线索核查材料,第一时间下发督办,确保中央督导组交办、督办线索件件有回声、件件有着落,获得中央督导组、省法院的肯定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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