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07 09:41:25
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评先推荐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并报院领导批准,拟推荐大庆中院司法警察支队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参评对象;大庆市高新区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陈霖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参评对象。
从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政治部基层科联系。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829183 6829252。
政 治 部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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