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调”出案结事了 双方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发布时间:2021-06-07 08:38:14
我们没有过错,是他自己没有防护爬上4米多的梯子擦玻璃导致摔伤!
专门从事保洁工作的刘某在某幼儿园擦窗户时不慎从幼儿园提供的梯子上摔下受伤,诊断为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并住院治疗,刘某与园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均存在过错,判决幼儿园赔偿刘某住院费、误工费等费用4万余元。幼儿园方不服,认为刘某作为成年人,在攀上近5米高的梯子时未做任何防护措施,对损害后果的责任更大一些,向大庆中院提起上诉。
民生无小事,该案的标的额虽然不大,但却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几万元的赔偿款,可能是普通家庭全家人一年的生活费。大庆中院民二庭收到案件后,以最快速度安排开庭,同时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切实为百姓做实事的角度出发,庭前就导入了案件调解程序,运用背靠背调解法,由法官杨阳先行与每一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情、分析矛盾、征询调解意见,使双方初步达成调解意见。
没想到,正式开庭时,幼儿园一方提出了新的想法。认为双方之间是承揽关系,按照法律规定,承揽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损害,定作人不应承担责任,这一观点直接导致刘某情绪失控,指责对方想逃避责任,庭审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困境,杨阳并没有退缩,及时调整原定方案,先庭审、后调解。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当庭进行庭审小结,依法阐明法官观点,有理有据地向双方分析案情,并当庭进行类案比对,使双方当事人对该案纠纷性质、裁判方向均有清醒地认识与预判,情绪渐渐平复。
看到双方态度有所缓和,杨阳及时把握时机,再行分别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征得幼儿园一方同意调解的意见后,尽量为伤者多争取权益、从法理、事理、情理的角度出发,一遍遍耐心说理。春风化雨式的态度赢得了双方的尊重与敬佩,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拉锯战,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幼儿园当庭给付刘某3万元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一场原本矛盾冲突激烈的官司,最终得到圆满的解决。
双方当事人对此结果非常满意,刘某激动地表示,自己是一名保洁工,这辈子也没想过能进法院,原本以为法官们都是高高在上,不能体会群众的难处。这次调解让自己彻底改变了对法官的印象,知道法官是有血有肉、有理有情的执法群体,真正感受到司法温情,也切实体会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
双方当事人先后为杨阳送来锦旗表示谢意。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大庆中院坚持把让群众满意的司法理念贯穿始终。倾听民声民意的同时,更注重将群众呼声转化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动力,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百姓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不断提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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