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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跨省执行 法官当上“羊倌”

发布时间:2021-05-08 13:18:21



法官外出执行

未找到被执行人

却发现了他的羊群

执行现场法官当起“羊倌”


近日,高新区法院执结一起借款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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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


被执行人孙先生与王女士原是夫妻关系,住在吉林省松原市农村。2018年年初,二人为了谋生,做起养羊的生意。当时,由于资金短缺,二人向申请执行人李女士借款1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两年。借到钱后,二人购买多只小羊羔。然而,二人在养羊过程中,因家庭琐事产生重大矛盾,致使夫妻感情走向破裂。最终,二人协议离婚。


借款到期后,借款人王女士与孙先生并未偿还借款。李女士多次索要未果,2020年7月诉至高新区法院,要求两借款人共同偿还借款本息共计15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王女士与孙先生给付李女士借款本金15万元,并驳回了其它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王女士、孙先生仅偿还了5万元。此后,未再偿还借款。今年4月初,李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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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驱赶清点羊数量


接到卷宗后,执行法官查阅卷宗,并进行网络查控,查找二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但并未发现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


随后,法官又联系二被执行人,但对方一听是执行干警,就立即挂断电话,避而不见执行干警,致使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4月29日晚上,申请人李女士向法官提供了被执行人孙先生父母的住所地及40头羊的财产线索。


第二天,法官带领执行干警赶赴松原前郭尔罗斯县一村屯,对执行干警“突然造访”,孙先生父母顿时惊讶,并以“不了解情况”拒绝提供孩子下落。法官耐心对其释法明理。经过一个多小时劝说,孙先生父母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孩子借钱买的羊,就是自己养的羊”,在与法官谈话中,对这一事实进行了自认。


孙先生父母虽认为孩子借款应当还,但其以孩子欠钱与己无关、无力还款为由,拒不配合法院执行。


固定证据后,孙法官遂对孙先生父母进行再次释法,告知其如再拒不配合,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慑于法律的威慑威严,孙先生父母同意配合法院执行,同意用羊来还债。


随后,执行法官当“羊倌”,一边赶着羊,让羊进入羊圈,一边联系申请执行人,联系买主,将羊出售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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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弟弟通过手机转账方式将10万元转给申请执行人


谈好价格后,正要交易时,被执行人的弟弟听到村里人议论父母卖羊,便快速来到执行现场,认为现在卖羊“不合算”,而且有一些还是用于繁殖的母羊。为了保住羊,被执行人弟弟主动与法官进行了沟通,并表示愿意代哥哥偿还全部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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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


随后,被执行人弟弟通过手机转账方式将10万元转给申请执行人李女士。至此,一起借款买羊的民间借贷案件圆满执结。


编辑|胡常慧 刘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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