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召开。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杨晶、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林美玲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大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洛大雨以《增强政治自觉 勇担司法职责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战》为题介绍经验。
增强政治自觉 勇担司法职责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省法院有力指导和大庆市委坚强领导下,以最高标准、最强措施、最严要求、最实作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完成全部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任务,大要案办理经验被全国扫黑办、最高法院、省法院推广,《中国审判》予以刊发推介。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委政法委、大庆市委、市委政法委对专项斗争各阶段作出的具体安排部署,认真执行省法院党组的工作要求,两级法院均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70余次,学深悟透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形势任务、阶段目标、策略方法、法律规定,切实增强对专项斗争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严肃性的认识,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目标,攥指成拳、持续发力、精准打击、攻坚克难,坚持超常标准、超常措施、超常力度,坚定必胜的决心、必胜勇气、必胜信念,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党的领导下高位推进、强势推进。
三年来,共审理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犯罪81件494人,结案率100%。依法严惩把持基层政权、“套路贷”、盗窃油气资源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166人,严惩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20人。如期圆满完成陈志伟涉黑案、范玉涉黑案2件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丛方宇涉黑案、原晓东涉恶案等8件省、市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审判任务。
为准确把握专项斗争开展的“时度效”,强化打击力度、速度、强度、准度,实现最佳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全市两级法院建立“五项机制”。
一是建立专业化办案机制。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38 名审判骨干组建12个专业合议庭,均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所有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均由两级法院“一把手”主审或担任审判长,确保审判质效。
二是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在大庆市扫黑办统一领导下,与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和其他政法部门沟通会商120余次,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统一执法思想,确保行动一致。
三是建立审判指导全覆盖机制。落实省法院“六个一律”要求。创新包片包案“双督导”工作模式。扎实开展“六清行动”。制定防范和打击“套路贷”、联合惩治涉油犯罪等15项工作规范,制发78期简报专刊,指导专项斗争整体均衡化推进。
四是建立全流程保障机制。为全部涉黑涉恶被告人175名,逐人指定辩护律师;召开庭前会议,严格运用证据合法性调查程序;对72名被告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宽严相济。
五是建立优先保障机制。适应疫情形势变化,在大庆市看守所建设远程视频法庭,为两级法院扫黑办和参战干警配齐硬件设备,确保保障有力。
牡丹江市陈志伟等15人涉黑案、绥化市范玉等114 人涉黑系列案是全国、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由省法院指定大庆中院管辖。我们坚决扛起大案攻坚的政治责任,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创新“1234”工作法,举全市法院之力,如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一把手”主持攻坚彰显斗争定力。省法院主要领导召开会议,听取汇报。中院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主持范玉案件庭审12天,历时115个小时,发挥了鲜明的头雁效应。
“双专班”联动攻坚确保打准打实。在“准”字上下功夫,精准适用政策法律,精准回应社会关切。
“三结合”远程攻坚迎战疫情大考。探索出“法庭与羁押场所”“线上与线下”“本地与外地”三结合审判模式,有效攻克了疫情期间开庭难题,取得了司法办案和疫情防控双胜利。
“四协调”合力攻坚确保审判效果。协调司法行政机关,保障辩护律师诉讼权利;协调公安、检察机关,坚持死刑证据标准;协调其他地市法院,共同完成异地庭审连线、异地收押、转押,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主动作为,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加强线索筛查摸排和综合研判。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发现涉黑涉恶案件中的漏罪线索和“涉伞”线索134条227人,依法移交查办。
实行“一案一建议”,积极参与社会乱点乱象专项打击整治。集中案件样本进行类型化、系统化分析,深入查找具有关联性、相似性的社会治理、行业监管问题,提升司法建议的精准性、实效性,助力有关部门改进、完善。
坚持司法审判和宣传报道同频共振,营造浓厚氛围。组织集中宣判9次33件,召开新闻发布会16期,推送微信420条,举办公众开放日80余次,拍摄“套路贷”犯罪典型案例微电影5部,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赢得人民群众点赞。
下一步,大庆市两级法院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更加顽强的斗争精神,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为平安黑龙江、法治黑龙江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