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特殊时期
大庆法院坚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
秉持刚柔并济的工作原则
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积极协调 多调善调
照顾各方利益 力争案结事了
让人民群众在疫情寒冬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杜尔伯特县法院
抵押担保助善意执行事半功倍
贷款时向银行抵押了八套房产
银行申请执行时享有优先受偿权
抵押担保助善意执行事半功倍
贷款无力偿还 抵押房产被查封
2016年10月,张松(化名)向杜尔伯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4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后在还款指定期限内未清偿贷款,银行多次催要未果,将张松告上法庭。2020年4月28日,杜尔伯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杜尔伯特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查询,张松、某经贸有限公司无股票登记信息、理财类保险,无移动财产支付信息,无车辆登记信息,无存款可供执行。2020年5月6日,杜尔伯特县法院依法将张松、某经贸有限公司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经查,被执行人张松向申请人黑龙江杜尔伯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时抵押物品为8处房产。法院依法对上述房产予以查封,经过近4个月的时间,张松未能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9月,申请人依法提出拍卖查封房产的评估拍卖申请,法院立即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但经过两次司法拍卖,上述房产全部流拍。
申请人申请以物抵债接收上述全部房产,张松也表示愿意协助法院腾退房屋。对于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款,双方初步达成和解意向,约定2021年9月30日前履行剩余全部约90万元还款义务,双方希望在法院主持下签订和解协议。
房产内过于杂乱 协商延迟腾退时间
1月8日9时许,执行干警整装待发。“今天要执行的是8处房产,各小组要密切配合,遇到突发状况及时沟通,以顺利完成此次执行任务。”执行局副局长赵明月向执行人员说道。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车程,所有人员到达执行现场。这里是一处商服公寓式的办公楼,执行干警先在外围设立警戒线,被执行人张松也赶到现场,并主动打开一楼商服的门。
室内,杂物凌乱地堆放在一起,屋中有一些还未打开包装的门斜靠在一边的墙上,还有一扇样品门立在地中央。二楼,宽敞的大厅被隔出成排的格子间,阳光被这些格子间阻隔,显得室内光线严重不足。一名年轻男子在跟张松商量着,东西太多了,能不能年后再搬,短时间内腾退难度很大。张松对执行干警表示,这里之前就是这名年轻男子在使用,希望法院能给些时间,让他将里面的东西清理干净。随后,一行人乘电梯来到此楼的三楼公寓、通过唯一的门进入走廊,房间在走廊两侧相对位置,张松提前把即将被执行的6套公寓门都打开了,房间内同样堆放着很多物品,有几名工人正在忙着往外搬东西。在这几间公寓的门上,都贴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知”。
几个房间里放置的物件都很大,搬运不是很方便,张松几次试图跟法官沟通延迟腾退的时间。执行干警将申请执行人和张松叫到一起,现场协调可行性办法。申请人杜尔伯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也看到了现场的情况。经进一步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现场交付4套公寓,剩下的两个商服和两套公寓待年后一并腾退。接过张松手里的钥匙,执行干警在查看确定信息无误后,将当天能交付的4套公寓的门锁当场交付到银行代表手里。
善意执行 当事双方都满意
杜尔伯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感谢地说:“法院在银行依法提出拍卖申请后,高效执行,不到4个月的时间,依法依规完成整个司法拍卖程序,维护了金融主体权益,提高不良贷款清收效率,赢得了银行和各金融单位的认可,为金融企业清收资产提供宝贵经验,为建设诚信社会再添新动力。希望法院在今后工作中,能够继续为农商行等金融主体保驾护航,为依法清收不良贷款继续提供有力支持和司法保障。”同时,申请执行人也为法院的人性化执行点赞。
本案能顺利执行的关键,在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在借款时就为该笔借款设立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在被执行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申请人可以就该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并就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在借款时,尽量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更好地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同时,也有助于执行工作事半功倍。
肇源县法院
一场执行 当场履行 三方点赞
一起执行案件
申请人、被执行人同时法院点赞
135000元执行款当即履行完毕
“感谢执行法官,特殊时期还能及时为我执行到位这10多万块钱,这个年我能过踏实了......”申请人方某动情地说。
“各位法官不辞辛苦,针对本案的特殊情况能够深入调查,反复和我们沟通,这个解决方案我满意,我马上履行。”被执行人之一张某爽快地说。
申请执行人方某:我等着这笔钱过年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方某将其登记在肇源县某客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夏利牌出租车,出卖给被执行人王某。王某出具121,000元欠条,约定月利率2%,被执行人张某在担保人处签名。王某在支付2000元利息后,余下的本金及利息141,000元一直未履行。
案件经肇源县法院依法审理后进入执行程序。申请人方某向执行干警表示,疫情期间自己生活很不容易,急需这笔钱。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另一被执行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张某有工资可以执行,于是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冻结了被执行人张某的工资账户,经查该账户内有16700元,干警遂向申请人支付了该笔执行款。
被执行人张某:凭啥只执行我一个人,不理解
被执行人张某作为该案的担保人,对法院执行其工资一直不能理解。执行干警多次耐心释法,向其解释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的法律含义,并告知其具有追偿的权利,在干警的多次沟通释法后,张某终于认同了执行工作,但表示如果只用自己的工资还款需要承担的利息太多,这一点他不能接受。
执行干警并未机械执法,而是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充分考量张某的合理诉求和实际难处,根据该案件民事调解书中的利息计算方式,执行干警计算出张某如果只在执行工资的情况下,需要承担的还款数额确实过高,从保障申请执行人和两位被执行人三方合理利益的角度出发,干警决定积极沟通三方,争取调解结案。
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三方都满意
被执行人王某无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张某虽具追偿权,在单独执行张某的情况下,由于计算利息的原因,张某仍要承受很大压力,并且不利于后续矛盾的化解。肇源县法院综合考量,一次性履行完毕是三方的最优解。于是,干警拿出方案,与三方当事人积极沟通,谋求调解。经过电话、微信等反复协商,被执行人张某率先承诺如果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部分利息,愿意一次性给付130000元。此时,申请执行人则认为此条件下放弃利益过多,仍有所犹豫。执行干警向申请执行人方某充分阐释了被执行人张某目前承担的压力,以及其患有疾病,工资系唯一生活来源,如果现有能力能够一次性履行义务,是维护双方利益的最优选择。
最终,三方当事人就履行金额事宜达成合意,被执行人张某一次性给付135000元,申请执行人放弃剩余利息,被执行人王某亦同意,张某当场将现金交付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得到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