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言斌指出,提升诉讼便利度、增强裁判公信力,是涉诉民营企业最为关注、最为期待的司法需求,不仅要求有效实现诉讼权益、真正解决实际问题,而且对司法程序、司法行为、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和司法作风等各方面都极为关注。全市法院一定要把司法公信作为立院之本、工作重心,致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让民营企业在诉讼维权过程中分享司法服务保障成果,切实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一要让民营企业切实感受到便捷诉讼服务成果。司法便企利企是赢得信任、增强公信的前提基础。要致力践行司法承诺,落实好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要求,以良好的司法形象赢得企业信赖。要致力提供诉讼服务,落实好“窗口”立案、应诉衔接、诉讼指导、风险提示、预约办案、巡回审判等一次性办好服务和更为便捷措施。要致力推行网络应用,强化线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调解、远程开庭、网络申诉等信息平台应用,共享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
二要让民营企业切实感受到透明阳光司法成果。司法公开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法官能力、防范腐败发生、树立司法权威。要致力推进全程公开,落实好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原则,抓好流程公开、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网络办案、新闻发布等工作,切实做到审判过程、裁判理由、审判结果更加透明、更可预期。要致力推进互动交流,采取走访企业、民意沟通、邀请视察、座谈交流、旁听庭审、公众开放等措施,拓展企业参与、监督司法的渠道,让民营企业更多地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理解司法、信任司法。要致力推进接受监督,完善意见收集、问题整肃、情况反馈工作机制,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有质疑早回应,向企业表明接受监督的诚意和改进工作的决心。
三要让民营企业切实感受到公正高效司法成果。这是营商环境评价的重点,也是民营企业关注的焦点。要树牢实体公正的导向,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和监管责任,积极推行精细化审判、研发式办案,精准把握好与涉企纠纷密切相关的民法典、九民会议纪要等法律精髓和要件要素,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推进严格规范司法。要树牢程序高效的导向,强化繁简分流、流程管理、审限监控、均衡结案措施,落实最高法院防范虚假诉讼、暗箱操作、拖延办案、文书瑕疵、延长审限、延期开庭等规定,力求立案、审判、执行全程提速。要树牢效果检验的导向,落实好民营企业主体平等保护、产权司法保护措施,围绕企业脱困、经济转型、发展提速抓好司法裁判的规范引领、延伸问效,坚决保护依法、诚信经营,充分发挥各类合同在市场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要让民营企业切实感受到多元解纷促和成果。将化解矛盾、增进认同、树立公信作为涉企案件办理的目标追求。要强化释法解疑工作,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力求在各诉讼环节对诉讼权利义务说明到位、对法律规定解释到位、对弱势一方指导到位,增进理解认同、营造和谐诉讼氛围。要强化诉讼调解工作,综合运用情理法融合方式,推行调查、庭审、裁判的全程调解,拓展办案法官、审判长、院庭长的全员调解,确保案结事了人和。要强化多元解纷工作,更加注重诉调对接,联动协调社区调解、群团调解、行业调解、商会调解、专家参与调解、委托第三方化解的有机衔接,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消除对立、平衡利益、实现共赢方面的独特优势。
五要让民营企业切实感受到法治环境共建成果。固化法官访企业、企业进法院成果,切实做到企业有所呼、法院有所应,企业有所需、法院有所为。要建立常态协调联络制度,两级法院与市县区工商联分别建立固定的联络专班、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做好走访沟通、座谈交流、意见征询、情况反馈等工作。要建立常态风险防范制度,总结推广对民营企业“走出去、请进来”进行法律风险巡检的经验,总结推广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调解小微企业、油化企业、高新企业纠纷的经验,尽可能将涉企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要建立常态法律宣讲制度,选择涉企典型案例,适时进行以案讲法、释法解疑、司法建议、新闻发布,推动民营企业增强依法管理、风险防范、诚信经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