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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现场评审机构名单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8 15:33:38


根据《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选任企业破产管理人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结合参选机构限期内提交的《申请报名表》、佐证材料等情况,现将参加现场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评审机构名单

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华兴律师事务所、黑龙江百湖律师事务所、大庆益林会计师事务所、黑龙江庆承企业改制破产清算有限公司、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与黑龙江四维律师事务所联合报名)。

二、评审时间

2020年12月11日。8:10参选机构人员开始安检。8:40抽签决定陈述顺序。9:00评审开始。评审开始后30分钟未到的,视为放弃本次竞争资格。

三、评审地点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十三楼(萨尔图区东风路8号)。

四、评审议程

(一)工作人员核对到场参与选任的参选机构派出人员,告知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到场监督的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和会议记录人员;

(二)当场以抽签方式确定并宣布正式参与竞争的参选机构发言陈述的顺序;

(三)评审组组长说明评审会议程,提示发言时的注意事项。听取各参选机构发言人的发言。发言以《参选意见书》为基础,可以适当发挥。陈述完毕,接受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询问;

(四)全部陈述完毕后,由评审委员会当场投票。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和记录人员负责监票。投票时,每位评审人员限投3家,超过3家无效。经投票位列第三的参选机构多于1家的,当场以摇号或抽签的方式随机确定第三位列的参选机构;

(五)评审组组长宣布位列前三的参选机构名单后,当场以摇号方式随机产生正式管理人,另2家参选机构为接替机构;

(六)主持人宣布评审会结束。

五、评审方式和内容

(一)评审方式。每案由参选机构一人现场陈述。

(二)陈述内容。1.针对该案拟委派的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2.说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破产案件的相关执业经历和化解破产案件中疑难复杂问题的经验。3.担任本案件管理人,拟开展工作的主要思路和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流程、解决方案、预计办结时间等。4.针对本次案件参与竞争的优势。5.担任管理人已办结其他破产案件的名称、数量情况。6.管理人报酬方案以及其他有利于企业资产整体出售或保留企业营运价值的工作举措。

(三)考核标准。参选机构陈述的履职计划是否结合债务人企业状况,是否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六、防疫要求

(一)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参选机构人员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评审现场。码色异常的人员必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评审现场。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或体温高于37.3℃的,不得进入评审现场或取消现场评审资格。未带手机,无法提供龙江健康码的人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评审现场。 

(二)现场评审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三)参选机构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现场陈述资格。 

(四)请参选机构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出评审现场(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五)参选机构人员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评审期间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人员,取消现场陈述资格。

联系人员:张余:6829227

      李维靖:6829065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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