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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 “放水养鱼”灵活执行 激活企业迎新生

发布时间:2020-12-08 09:19:47



“于法官,谢谢你,我来给你送锦旗了,是法院人性化执行,让我们企业得以正常经营,并最终走出了困境!”大庆某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说。


陈某本是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作为被执行对象,怎么还亲自来到法院为执行法官送锦旗呢,是什么原因能让其如此感动?这还需从他的16起执行案件说起。

几年前,陈先生在房地产开发及经营过程中,与他人产生多起纠纷,并被诉至法院。

这些案件经审理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败诉方均为该房地产公司。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未履行。无奈之下,这16起案件的当事人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5月,执行干警于戈接到案卷后,面对疫情未止的情况,他迅速采取线上网络查控,并进行线下调查。经查证后,发现该公司账户无余额,仅有办公场所和几名员工在维持着公司的运转。

为保护这些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于戈第一时间约谈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要求其申报公司财产,告知拒不执行及隐匿财产的严重法律后果,并要求申请人尽可能提供财产线索。

考虑到申请人要的是案件执行款,而非想将企业置于死地,让其无法经营。凭借多年执行经验,于戈很快想到只有让企业持续经营,出现资金流,才能确保其逐渐具备履行能力。若采取冻结账户等措施,机械式执行,最终申请人难以拿到全部案件款,企业也难以经营下去,势必造成“两败俱伤”的结局。


如何破局?于戈经过多次反复研究,先行确定执行思路,随后与该公司及其代理人进行多次沟通,了解到被执行人只有一个有钱的账户,即用于缴纳留守员工的养老保险、公积金,因账户涉及职工养老保险问题,故未对此采取冻结措施。

随后进行了走访调查,了解到该公司有多个尚未处置的车位,其名下还有一个物业公司,且近几个月将有一批物业费进入公司账户。

了解上述情况后,于戈又与16名申请人及代理人分别谈话,并针对每个人的诉求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在这几个月中,于戈依法对被执行公司一处房产进行了拍卖,执结了两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变卖了被执行人的废弃材料,执结了两起买卖合同案;对其他12起房屋买卖合同案件的当事人继续做和解工作,最终双方于2020年11月20日达成了用车位使用权以及管理费、物业费等陆续以物抵债的执行和解协议。

和解后,双方纷纷办理了车位使用权转让手续。至此,16起案件、140余万元的执行标的,全部履行完毕,16起案件全部执结。

申请人拿到执行款或地下车位,满意而归。法院“放水养鱼”的灵活执行方式,未冻结被执行公司账户,未变卖公司设备,而是采取和解分期履行方式,这才让其有了喘息的机会,使其成功度过一个艰难时期,并快速从困境中走出来。


这只是高新区法院采取“放水养鱼”执行方式纾解企业困难、优化营商环境的其中一例。为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在涉企执行工作中,高新区法院将“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理念融入到执法办案中,充分运用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等方式,给予讲诚信的困难被执行公司一定履行期限,让企业积蓄力量,不断增强履行义务的能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胡常慧 刘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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