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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秧款从春拖到秋 法官灵活高效调解促当庭给付

发布时间:2020-10-30 09: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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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大庆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四大帮办在行动》节目共同设立“四大帮办调解工作室”,每周播出“诉前调解在行动”专栏,帮办记者“无敌”全程见证调解过程。



转眼到了十月,金灿灿的秋天收割季,然而这起调解案件却发生在绿油油的春天播种季。


案情介绍



田某家住肇源县新站镇,2019年5月受雇于某粮食种植公司,自带插秧机为其插秧,插秧工作于当年6月底结束,涉及插秧款总计51580元。该公司为田某出具一张欠据,但是迟迟未给付插秧款。


今年6月,田某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肇源县法院立案庭法官了解案情并征得当事双方的同意之后,决定对此案进行调解。


法院调解




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人们生活恢复正常,原告田某也出海打工,所以庭审当天,他委托了代理律师来开庭,而被告方即粮食种植公司则派出相关负责人亲自到场进行了举证质证。

    

庭审过程中,被告方提出,原告在工作期间已经从被告处借出了一万五千元,应当从总欠款中扣除这部分,原告的代理律师对该事实并不掌握,而因为原告出海了,短时间内又无法联系上他,这可怎么办呢?


    

肇源县法院立案庭审判员李佳音当即建议,对于有异议这部分钱款等核实清楚了再另行开庭处理,没有异议的部分现在处理。法官的意见得到了庭审现场当事双方的认可,很快在法官从中协调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原来,被告已经准备好了要付给原告的钱,并当场就进行了给付。



记者手记

    

拖欠了一年多的插秧款,对于没有核实清楚的日后核实,没有异议的三万六千多元立即给付。法官在调解过程中随机应变,灵活机动,让当事双方都满意。足以见得,相对来说更加温和的调解程序更容易让原被告双方接受,也更容易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这家粮食种植公司的负责人也是一位性情中人,欠钱还钱,天经地义,不墨迹不推脱。眼下正值秋收,祝福所有的农民朋友都能有个好收成。


来源|大庆交通广播

编辑|胡常慧 刘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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